
〔記者新聞網/黃心報導〕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擴大軟硬體建設,已規劃29處明確區隔車輛與行人通行的「行人專用時相」,建置路口庇護島供行人稍作停留,也設立「路上行走、勿用手機」警示牌,連「小綠人」鏡面都放大,方便高齡者看得更清楚。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使行人安心過馬路,針對人行流量大,易導致轉向車輛與行人交織的地方劃設行人專用時相,今年再新增3處達到29處行人專用時相路口,希望藉由時間區隔人車,降低人車衝突。
交通局指出,很多長者看到十字路口的行人專用號誌燈,原本鏡面呈現會跑步的「小綠人」長高了,原來是號誌鏡面放大,讓用路人直呼變成「綠巨人」,而且還會配合紅綠燈的倒數秒數,播放「秒數不夠、下次再過」、「穿越馬路請勿低頭」、「注意轉彎車」等警語。
葉昭甫補充,一般行人專用號誌燈的邊長為20公分,因應醫院、商圈與重要節點,有很多高齡民眾出入,考量其視力問題,特別將行人燈鏡面放大到邊長30公分,跑步的小綠人明顯易見,連一般民眾都覺得放大版的小綠人更吸睛,有效提升行人號誌辨識度。
為友善及完善行人過馬路的安全性,交通局強調,落實「行人優先」,評估商圈與學校附近設有中央分隔島的大型路口,闢設路口行人庇護島,行人若無法在綠燈秒數通過路口,可先在庇護島暫時等候,降低暴露於路口的時間,也避免陷入車陣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