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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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4號東向20.7公里處,今天中午發生4輛車相撞的事故,除了釀成2人受傷,且因車道上散落砂石造成車流一度回堵約2公里,事故於12時47分排除,開放內側車道通行,封閉外側車道清理散落砂石,14時25分現場清掃完畢全線通車,詳細肇事原因正由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調查釐清中。

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上午11時49分,蘇姓男子(63歲)駕砂石車行經國道4號東向20.7公里處,行駛中壓過伸縮縫導致後斗內載運之砂石彈落內、外側兩車道。

因大面積碎石散落,造成外側由黃女(35歲)駕駛的自小客車打滑後自撞內側隧道壁,失控打橫碰撞到內側由陳姓男子(64歲)駕駛的自小客車,而內側由曾姓男子(55歲)駕駛的自小客車)目擊後立即煞停,但遭後方戴姓男子(39歲)駕駛的自小客車推撞,再撞擊黃女車子,造成黃女車內2人受傷送往慈濟醫院,各駕駛人均檢測無飲酒。

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等情形,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裝載貨物請勿超高、高寬、超長及超載,裝置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