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臺中報導】
案情是發生於112年3月8日16時27分許,在潭子區福潭路與潭興路二段258巷口之交通事故。28歲黃男駕駛自小貨車沿潭興路二段右轉福潭路後,沿福潭路往潭興路二段258巷方向行駛時,於右轉時因車輛傾斜致翻車,並碰撞停等紅燈之51歲黃女及31歲蔡女駕駛之重機車乘客為其3歲兒子(楊姓男童),手腳輕微擦挫傷,無大礙。該案共4人受傷(皆為手腳擦挫傷)。

警方後續依規定到場處置,三方駕駛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駕駛均手腳輕微擦挫傷,傷勢無大礙;自小貨車前車頭及左後側車身受損,2部重機車車身、側面受損,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畫面以釐清案情。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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