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丟鞋片)離譜!買不到早餐竟向店家丟拖鞋 失控女子遭警方依社維法究辦

Vendor Icon

記者新聞網

3月. 14, 2023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

(更新:更新影片)

台中市1名女子,日前因為買不到早餐,竟朝店內丟拖鞋,警方表示將通知該名女子到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18000元以下罰鍰。

女子買不到早餐竟朝店內丟拖鞋。翻攝爆料公社

台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於3月6日7時1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大德街上有名女子於早餐店門口對店員大吼大叫,並將拖鞋丟擲進店內,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惟員警到場時,該名女子已騎乘機車離開現場。

女子丟鞋行引起店家不滿並PO網。民眾提供

經調閱週邊監視器以車追人,發現涉案者係1名徐姓女子(31歲),疑因購買早餐與店家口角而朝店內丟擲拖鞋,現場無造成任何損害,店家目前暫不予追究,但警方表示,徐女之脫序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處18000元以下罰鍰,將通知徐女到案並將告誡不得任意滋擾店家。

店家則在網路PO文表示,當天告之客人已完售,沒想到該女子竟回家拿拖鞋來丟,好在沒有傷及員工和客人,已通知警方不排除提告。

警方呼籲,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應循正當途徑報警處理,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依法究辦嚴懲,維護市民安全。

推薦新聞

author avatar
記者新聞網
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日新月異,傳統 媒體與新數位媒體的結合。來自於電視媒體、 平面媒體及網路媒體精英所組成的新媒體。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

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