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3月6日凌晨4時許,許姓(42歲)竊嫌故技重施,又潛入高雄市路竹區的報廢車廠,但這次有了防盜設施,車廠老闆第一時間聯絡趙員,正在休假睡覺的趙員二話不說,立刻趕往現場埋伏,果真發現許嫌正提著裝有行竊工具的袋子出現,趙員先通報所內執勤的副所長陳宏南及警員劉秉勳到場支援,然後上前跟許嫌搭話,藉以拖延時間,直到支援警力到場後便向許嫌表明身分,沒想到許嫌竟然不願配合而頑強抵抗,最後就在警方合力之下順利制伏,並起獲作案工具1批及觸媒轉換器10組及毒品咖啡包4包等贓證物,全案調查完畢後依竊盜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湖內分局長陳楨筌提醒民眾,竊嫌多利用清晨及深夜犯案,警方將分析竊案好發的時間及區域,有效利用警力並增加巡邏密度,防制刑案發生,也請民眾儘量車輛停放於燈光明亮且有監視器的位置,隨時注意身邊可疑人事,若發現任何可疑份子出沒,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以保財物安全,避免損失。(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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