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生活小組報導】
經濟部17 日召開 112 年第 1 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 (4 月至 9 月) 電價費率,考量燃料價格仍處高檔,造成台電巨大經營壓力,決議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電價 17%,換算整體平均電價調漲 11%,預計4月1日開始實施。
經濟部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降低用電衰退產業衝擊,住宅用電 700 度以下、小商店 1500 度以下、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去年下半年用電衰退產業「調幅減半」,共計19大類。
經濟部說明,近期國際燃料價格雖有回跌,但仍居於高檔,111 年台電每賣 1 度電就虧損 1.2 元,為減少台電虧損及由較有能力者負擔較多電費的原則下進行調整,因此審議會決定,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 17%,而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則調漲 10%,低於產業高壓調幅。
此外,為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住宅 700 度以下 (約 93%、1231 萬戶)、小商店 1500 度以下 (約 84%、76 萬戶) 電價不調整,住宅 701-1000 度、小商店 1501-3000 度微調 3%,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 1001 度以上調漲 10%、小商店 3001 度以上調漲 5%,同時為照顧學生上課環境,學校 (幼兒園至大專院校) 電價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