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公職人員選罷法》新增「排黑條款」最終依照民進黨團修正提案通過,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判十年以上刑度上未定讞者不得參選。這也代表近期因洗錢入獄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終身不得參選。
經院會表決「排黑條款」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值得一提的是,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余天、楊曜、陳歐珀、邱議瑩及無黨籍黃國書、蘇震清等人未參與表決。而國民黨原本提出更嚴格的法按,涉及性侵、詐欺等罪確定者,也不得參選,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投下同意票,引發關注,但事後他則聲稱不小心投錯票。
對此陳水扁雖為兒子不斷奔走,使出請願權,還說要「死諫」阻止排黑條款,但種種反對皆沒有結果,陳致中確定終身無法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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